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根据相关要求,天惠超市全门店肉类生鲜灯已全部更换为自然的照明灯,总计更换肉类生鲜灯120盏。 自然的照明灯能够让生鲜食材呈现自然色泽,给消费者更真实的消费体验。在消费者尤为关注的品质方面,天惠超市严格品控,从源头到餐桌,每个环节肉类都要经过安全检疫,将猪肉新鲜配送到门店,确保消费者购买的猪肉新鲜优质。 天惠超市将会继续诚信经营,以品质取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好锡城老百姓的“菜篮子”。 |